12月14日,郑州市国土局发布《关于推行商品住宅用地出让“持券准入”政策的公告》。
自2017年1月15日起,郑州市市内五区、郑东新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范围内,在办理农转用手续时未使用复垦券的商品住宅用地,出让时需“持券准入”,即土地竞买人必须提前购买与出让土地同等新增面积的复垦券,参与土地竞买。
有意参与郑州市市内五区、郑东新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范围内商品住宅用地竞拍的竞买人,需提前申请购买复垦券。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推行商品住宅用地出让
“持券准入”政策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河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我省宅基地复垦券在省域内公开交易全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宅基地A类复垦券认定实施精准扶贫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用活用好用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优化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为易地扶贫搬迁筹措更多资金,助推全省扶贫攻坚工作,我市拟推行商品住宅用地出让“持券(复垦券)准入”政策,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自2017年1月15日起,郑州市市内五区、郑东新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范围内,在办理农转用手续时未使用复垦券的商品住宅用地,出让时需“持券准入”,即土地竞买人必须提前购买与出让土地同等新增面积的复垦券,参与土地竞买。
为保证土地竞买人平等享有持复垦券参与商品住宅竞拍的权利,省政府拟定于2016年12月20日,在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机关后服务楼二楼会议室推出首批复垦券公开交易(河南省宅基地A类复垦券拍卖公告详见省国土资源厅和郑州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有意参与郑州市市内五区、郑东新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范围内商品住宅用地竞拍的竞买人,需提前申请购买复垦券。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2月14日